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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大家都不知道“网络水军”。 这个小组分工确定,不仅出现了刷评论的“网络水军”,还出现了删除评论的技术类“网络水军”,他们只要有钱,什么平台都不想看信息,可以删除你。

今天故事的主人公就是这样一个“神通广大”的人,被告石某因为自己的擅自行为,将面临长达5年6个月的刑期。

事件概要

用老鼠订购几十万美元的收入

被告人石某文化水平不高,但有“聪明”的头脑。 他现在因为网络各11人发达,负面消息迅速传开,发现多个集团有删除负面消息的指控,石某打算做这笔生意发财产。

石某本人虽然没有掌握高级的删改技术,但自信地接受了多个“生意”。 从去年11月开始,石某通过腾讯、微信等通信软件多次接受高某等人的有偿删改请求,能自己操作的由自己操作,不能自己操作的由别人承包,从中赚取差额。

年12月,石某受网上他人委托,为对方提供删除网络的负面新闻服务,收取对方4.74万元的删改费用。

2019年3月,石某受网上他人委托,为对方提供了删除网上某房地产项目负面消息的包年服务。

2019年4月,石某受高某委托,为对方提供了删除网上某非法传销项目负面消息的包年服务。

短短半年,石某通过提供删改服务,不扣除分包他人支出的费用,共收到76万余元的删改服务费用! 其中,仅删改包的年服务就收到了61万元!

有偿删改触犯非法经营罪

年8月13日,梅列法院公开审理了被告人石某的非法经营案件。

石某被告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新闻网提供有偿删除新闻的服务,经营金额达到76.04万元,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石某被告

最终,被告人石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法官说】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利用新闻网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的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的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以营利为目的,通过新闻网提供有偿删除新闻的服务 通过新闻网络提供有偿发布新闻等服务,扰乱市场秩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违法经营行为“情节严重”,刑法第225条第4条。

资料来源:福建高院微信公共平台

来源:上海热线新闻网

标题:“男子有偿删帖半年获利76万 终获刑期5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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